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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人拿身份證之後要服兵役?
台灣18至36歲國民都是役男, 除非有特別原因不能當兵, 否則都義務要入軍營做四個月至一年兵, 而18至36歲港澳居民設籍成為台灣國民之後也一樣會自動成為役男, 需要當兵。
年齡是以年份計算的, 例如2017年如果你是1981年1月出生或12月出生, 其實也算是36歲的役男, 成為役男而未完成兵役, 會被限制出境, 包括從外國回國的役男。很多人會選擇以居留證身份留在台灣, 等待至年齡屆滿後才換領身份證,以避免兵役問題。
如果有特殊原因, 例如身體有病, 是家庭經濟支柱, 要照顧年老家人等等, 也可以申請替代役或補充兵, 有機會被安排較輕鬆的任務。特別需要留意徵兵規則37條2規定設籍拿到身份證之後的一年之後才應該要辦理徵兵, 所以其實36歲那一年便可以拿身份證了, 因為設籍一年過後, 按照年份的計算方法, 你已經被定義為37歲, 不用服兵役了。
台灣2018年開始實施募兵制, 1994年後出生的都不用再義務入伍上前線, 只需要軍事訓練便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