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人移民拿台灣身份證後需要服兵役? 台灣19至36歲國民都是「役男」,除非有特別原因不能當兵,否則都要義務進軍營當四個月至一年兵,而19至36歲港澳居民設籍成為台灣國民之後也一樣會自動成為「役男」,所以需要當兵。 年齡是以年份計算的,例如2017年的時候,如果你是1981年1月出生或12月出生,其實也算是36歲的役男,成為役男而未完成兵役,會被限制出境,包括從外國回國的役男。很多人會選擇以居留證身份留在台灣,等待至年齡屆滿後才換領身份證,以避免兵役問題。 如果有特殊原因,例如身體有病、是家庭經濟支柱、要照顧年老家人等等,也可以申請替代役或補充兵,有機會被安排較輕鬆的任務。特別需要留意徵兵規則37條2規定設籍拿到身份證之後的一年之後才應該要辦理徵兵,所以其實36歲那一年便可以拿身份證了,因為設籍一年過後,按照年份的計算方法,你已經被定義為37歲,不用服兵役了。 台灣2018年開始實施募兵制,1994年後出生的都不用再義務入伍上前線,只需要軍事訓練便可以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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